一、报考细则:
1.交照片4张(1寸彩照);
2.填好报名表(考生按表格要求填写清楚。如有遗漏,错填或字迹模糊,视为废表,其后果自负);
3.参加电子琴重奏的4位考生必须同时办理报名手续,并在报名时向工作人员说明;
4.报考时间如无冲突,允许选报两个以上科目、级别的考试,并交相应的报考费用;
5.按时在指定地点参加考试,遵守考试纪律。无准考证或准考证与本人身份不符者不准进入考场(准考证报名时发给考生);
6.报考要求:书法考生需根据报考的科目准备材料(纸张除外)。
二、四川省各市州考级报名及考试安排:本院已在各市州设置报考点,根据各报考点考生人数及报考科目统计,由本院统筹安排考试时间。
三、等级证书说明:考生所领取的等级证书,是根据文化部自2004年7月1日起,废止旧《办法》【(2012)24号文件】,遵照新《办法》【(2013)31号文件】执行,等级证书由全国社会艺术水平考级中心统一监制颁发,是新《办法》实施后,最具权威、全国通用与国际接轨,承认和证明持证人艺术特长、艺术等级的唯一合法证件。等级证书为了防伪,印有“全国社会艺术考级中心监制”字样及记录等级证书信息的二维条形码等特征。除此以外,其他均为非法考级证件。本院特别提醒考生及家长维护好自身权益,注意识别真伪(报考时本院在报名处展示等级证书样本)。如发现非法考级或伪造等级证书,应积极向有关监管部门举报,按照文化部31号文件《罚则》条例处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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